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党工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方式核准的批复
2019-03-08 07: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

我局于2019年221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勘察、计招标方式核准的申请。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闽建〔2015〕1号)、《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管委会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八项措施(试行)>的通知》(岚综委〔2018〕111号)文件规定,经区经济发展局、区交通与建设局审查,决定如下: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和交建局共同出具的《工程项目性质确认表》,确认该项目符合《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闽建〔2015〕1号)文件中界定的“属于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及“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范畴,同意你单位的申请,核准项目勘察、设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对象为: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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