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9-02-19 00:00:00   来源:平潭综合试验区   评论:0 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

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2019年2月18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

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169号),提升我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文明意识,提高运输服务安全能力水平,营造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福建省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紧紧围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保障、专业技能、培养模式、身心健康等环节,坚持“创新载体、激发活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通过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个体经营者安全文明意识,为道路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确保到2019年11月22日前,全区所有营运驾驶员和车主分级、分层次全部接受一次以职业道德、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等主要内容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前)。制定我区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15日)。完成对本辖区内所有营运驾驶员和车主的全员教育培训考核。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11月20日前)。对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行动内容

(一)规范教育培训内容。以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安全文明驾驶、防御性驾驶、车辆性能维护、应急处置、诚信体系建设等内容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客运驾驶员和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还要培训应对处置乘客侵扰安全行车等内容,培养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为驾驶员的第一责任的意识。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还要重点培训货物装载栓固、挂车制动安全等内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还要重点培训事故预防、危险品泄露应急响应及处置等内容。

(二)丰富教育培训方式。加强我区运输企业的督促指导和培训师资协调等工作,组织我区营运驾驶员和个体经营者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多渠道为运输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提供便利;订购使用交通部组织编印的道路运输安全口袋书或其制作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公益片等,供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使用,并将此次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与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相结合,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梳理我区营运驾驶员底数,按照驾驶员年龄、驾龄特点、及违法违规情况等,对道路客、货运企业和城市公交企业,分级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

(四)严格教育培训考核。考核题目根据部职业中心的教育培训考核题库内容中选取,对完成教育培训的营运驾驶员和车主进行考核,并做好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建立专项档案。考核不合格的,需重新接受教育培训考核。

五、相关要求

(一)由区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期间驾驶员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沟通结合本地区营运驾驶员年龄、驾龄特点、违法违规情况等,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安排,有序实施。

(二)我局将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抽查方式,对照培训计划,通过查看教育培训台账、听课查课等方式,对营运驾驶员存在学习、培训、考核资料档案不规范的督促整改;对专项行动不重视、推动缓慢的约谈通报;对编造虚假资料、谎报开展情况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三)有关单位需于3月份起至11月份,每月24日前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附表)汇总至我局;于11月20日前对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反馈至我局。(联系人:毛琳;联系方式:23165147)

附件:2019年平潭综合实验区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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