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工作试点工作的方案》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落实和承接省审改办取消、下放、调整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按上述方案和通知的精神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25日前报区交建局法规处。
联系人:吴秋帆 联系电话:0591—23157518
邮 箱:4564523005@
附:《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工作试点工作
的方案》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落实和承
接省审改办取消、下放、调整的省级行政审批项
目的通知》(岚党群通[2015]9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