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化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10-20 00: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岚综管综〔2015〕206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深化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片区开发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深化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015年10月20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关于加快推进深化精准扶贫的工作方案

为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省深化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按照省委尤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把 消除贫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使命,着眼全面小康,着力精准扶贫。为确保全区扶贫工作向既定目标扎实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切实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力争在2019年前基本完成全区贫困农户4490户,14955人的脱贫任务,为我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全面建成宜居宜业两岸“共同家园”的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内容

(一)在贫困对象精准识别上,重点摸清以2014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10元为标准的底数,找准“贫根”,通过“地毯式”入户走访,对贫困农户的家庭人口,劳力人,收入结构、收入情况,劳动技能及就业愿望等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案,并进行张榜公示。

(二)在致贫原因分类上,采取“四因四缺分类法”

在 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把贫困农户分成“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三类。对于扶贫户按照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和缺技术、缺资金、缺劳力、缺动力等“四因四缺 分类法”细化分类,明确每户贫困户具体致贫原因,由扶贫部门进行帮扶管理,对于低保户、五保户由民政部门落实五保户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予以保障 性扶持。

(三)在帮扶措施上,采取“六种帮扶模式”

1、结对帮扶型:建立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与贫困农户“点对点”、“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的结对帮扶,使每一户贫困农户都有具体的帮扶责任人、具体的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

2、入股分红型:在农村土地、海域、滩涂确权的基础上,按照“保底收入、盈利分红”的原则,鼓励贫困农户将已确权的耕地、海域、滩涂、山地、林地等流转到农业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经营,提高其收益率。

3、基地托养型:扶持和鼓励贫困农户与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以“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模式,委托农户在公司或自己基地内专业种植养殖,按协议价收购,促进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联动发展。

4、资金互相型:通过设立扶贫互相资金,村级担保基金以及提供计生、巾帼、扶贫、创业等小额扶贫信贷多种方式,为贫困农户提供信贷担保和贷款贴息。

5、创业培育型:对贫困农户开展“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技能培训,培养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新型农民,提升贫困农户就业创业能力。

6、订单带动型:依托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与贫困农户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由贫困农户按订单从事生产,增加收入。

各乡镇可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帮扶方式方法,更加有效推进精准扶贫,让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扶贫服务公共平台

依 托国家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和区经济发展局“12316”农业热线服务中心,成立区扶贫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各乡镇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服务站,各建制村建立扶 贫工作服务点,形成覆盖区、乡、村三级集信息共享、联动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扶贫工作服务公共平台,集中解决贫困农户在脱贫致富过程中存在的生产生活难题。

(二)整合扶贫项目资金

按 照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原则,以“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协作,资金整合,合力攻 坚”的方式,整合各级部门等涉农项目资金资源,优先倾斜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和贫困农户的发展。区财政对贫困农户生产性贷款利息按7%予以贴息,每年安 排180万元资金扶持600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扶贫开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创新试点,建立区级风险担保金,为贫困农户 提供无抵押贷款担保。

(三)推进一批扶贫项目

谋划生成一批涉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扶贫产业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扶贫项目。鼓励企业特别省、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实施村企共建项目、企业带动扶贫项目、基地带动扶贫项目等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四)抓好一批扶贫开发示范典型

重点围绕省、区扶贫开发重点村,开展扶贫工作试点示范村创造活动,树立一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典型。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树立一批干部帮扶典型。鼓励各乡镇不断探索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扶贫工作先进典型经验。

(五)建立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区级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会议,负责日常沟通、组织、督察工作,协调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涉及相关部门的扶贫工作问题。指定扶贫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合力。

(六)健全扶贫开发工作督察考评体系

改 进省、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考核办法,把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和降低贫困发生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建立 扶贫工作考评督察机制,采取定期综合督察和不定期专项督察的办法,对扶贫工作成效、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和已经制定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督查,将推进精准扶 贫工作情况纳入当地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精准扶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七)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 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新做法、成功经验,不断充实丰富精准扶贫工作的内涵,使之 更加切合农村实际,为早日完成脱贫任务,实现“百姓富、生态美”,全面建成宜居宜业两岸“共同家园”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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