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
2020-11-27 00: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   评论:0 点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执行期间若遇国家出台新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联系人:张建蓉,联系电话:0591-23163690)


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收费项目名称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一、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的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

(一)城市新建住宅供水工程建设收费

闽政〔2017〕56号

我区暂未制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城市新建住宅供气工程建设收费

闽政〔2017〕56号

岚市监综〔2019〕78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

(三)(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

闽政〔2017〕56号

我区暂未制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环境保护部门

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闽政〔2017〕56号

岚价费〔2009〕6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四、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闽政〔2017〕56号

岚综管综〔2017〕149号

岚市监综〔2017〕142号岚市监综〔2017〕144号岚市监综〔2017〕149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五、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六)垄断性交易市场交易服务费

闽政〔2017〕56号

闽价通告〔2018〕9号

我区2020年停止收取

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务部门

六、物业服务收费(部分)

(七)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

闽政〔2017〕56号

岚综管办〔2017〕24号

交通与建设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七、污水处理费

(八)污水处理费

闽政〔2017〕56号

岚市监〔2018〕33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八、生猪等牲畜、禽类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

(九)生猪等牲畜、禽类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

闽政〔2017〕56号

岚市监综〔2020〕92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业部门

备注:我区暂未制定的项目沿用福州市制定的收费标准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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