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福建博澳码头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15#泊位工程后方陆域及装卸工艺设计调整(货种调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根据调查报告结论,该项目符合验收条件。2021年1月15日,福建博澳码头有限公司在罗源县组织召开了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15#泊位工程后方陆域及装卸工艺设计调整(货种调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1年1月18日,福建博澳码头有限公司现通过网络途径将《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15#泊位工程后方陆域及装卸工艺设计调整(货种调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
附件: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14#、15#泊位工程后方陆域及装卸工艺设计调整(货种调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公示日期: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18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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