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和用海情况公示
2021-03-31 00: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和用海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以下项目用海申请内容和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见附件)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平潭澳前前进二级渔港工程

海域使用申请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用海申请类型:公益性用海

用海类型:一级类渔业用海,二级类渔港基础设施用海

用海方式及具体用途:非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用海

用海面积: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2668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3886公顷

用海期限: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起40年

项目位置:平潭岛南端澳前镇前进村南侧海域(详见报告书及用海位置图)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主体: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和项目用海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提出。

 

地址: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7层702海域海岛处

联系人:林宇杰            联系电话:18950496243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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