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公告
2021-04-01 00: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请知悉。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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