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澳前前进二级渔港工程项目用海公示
2021-06-29 00: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兹有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海域使用申请,拟使用位于坛南湾北部澳前前进村南侧的部分海域,用于建设平潭澳前前进二级渔港工程项目,用海面积0.6554公顷,其中码头、引堤等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2668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3886公顷,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分别为“非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等”,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请上述有关单位或个人于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电话:0591-24338013,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七层海域海岛处。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示意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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