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完善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效益,我厅对《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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