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06-01-20 00:00:00   来源:莆田科技   评论:0 点击:

闽科计〔2006〕1号

各有关单位:
2006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福建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主创新,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
为了做好2006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2006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所确定的选题方向(见附件),组织申报2006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和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闽(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
2、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本《申报指南》所确定的选题方向。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若有两项以上(含两项)项目到期未进行验收或鉴定,原则上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新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一项。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5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两项。
5、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促进产、学、研联合;鼓励政府拨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经费。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试运行)(网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由设区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归口网上审查推荐。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和推荐时间为2006年2月10日至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四、其它事项
1、项目执行情况报送
未结题项目及拟结转项目的年度执行情况通过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http://59.56.176.112)实行网上报送。由主管单位(合同丙方)归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合同乙方)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后,于2006年1月17日—2月27日期间填报项目执行情况表,主管单位负责网上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逐级签章后由主管单位汇总,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27日。
2、科技计划项目历史数据的补全
为了将以往科技计划项目数据迁移到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请各主管单位于1月25日-2月27日期间,网上填报项目结题情况表。各主管单位的历史数据补全后,方可推荐2006年科技项目。

附件: 2006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选题表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指南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6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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