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经信委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8-06-29 17:45: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经信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闽政办〔2017〕141号)和《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施细则(试行)》(闽科高〔2018〕10号)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经信委、财政厅联合下达《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8〕13号),部署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企业申报,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对象,加强指导和服务。

二、各县(市、区)应该认真审查企业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一)封面标注正本、副本。

(二)正本专项审计报告加盖事务所骑缝章、副本材料加盖公司骑缝章,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审核形式审查汇总表中的所有数据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件),非近3年取得的专利不要进行统计;

(2)科技人员数量:销售员、财务、行政和内勤人员等非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不能列为研发人员;

(3)研究开发费用为近一年,单位为万元;

(4)近一年企业总收入和2016.2017年销售收入以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数据为主;

(5)技术领域写到第4级,1至3级可简写编号,第4级请用文字表述;

三、核对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中的数据是否与申请书上一致。

四、审核企业提供的光盘内容是否包含PDF与word版本。

五、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于7月10日前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企业名单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2018年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5份上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肖继强 28129505  18039772816

陈小琴 28129505  15059537714

邮箱:252619811@

地址:泉州市开发区德泰路71号孵化基地2号楼泉州市生产力中心5楼508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2018年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汇总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xxgk/tzgg/201806/t20180627_710923.ht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