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6-29 17:47: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8〕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8〕13号)和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科工〔2018〕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若干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我市2018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形式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

  二、申报范围

  辖区内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企业可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闽政办〔2017〕141号)第五条规定的企业可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有效期内(含到期当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再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企业可以同时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入库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备案和认定都通过的,照常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助政策。

  三、形式审查及材料要求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装订顺序》(附件1),重点审查企业申报材料内容的完整性、一致性及有效性。

  2.汇总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少一份材料专项审计为原件)、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五份。

  3.报送《推荐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附件3)电子版。

  (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1.按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装订顺序》(附件4),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申报材料内容的完整性、一致性及有效性。

  2.汇总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至少一份材料专项审计为原件)、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五份。

  3.报送《推荐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5)、《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附件6)和《2018年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工作底稿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

  四、截止时间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扫描光盘,汇总表、收入表电子版等请于7月20日前报送。

  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请于7月20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预审

  申报材料需要预审的企业,请于7月15日前,将尚未胶装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联系人:李建华、赖志华,电话:0598-8592253。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报送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215市科技局窗口,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联系人:任佳、吴炜,电话:0598-7500106、7500107,电子邮箱:smkjjzwzx@。

  3.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报送

  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95幢608,联系人:李建华、赖志华,电话:0598-8592253,电子邮箱:laizir@。

 

  附件: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2.推荐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

  3.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

  4.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5.推荐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

  6.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

  7.2018年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工作底稿汇总表

  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szfgzjg/kjj/zfxxgkml/gfxwj/201806/t20180625_11567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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