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安排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等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请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2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1〕28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2023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经费表(省级)
2. 2023年福建省引导性项目(挂钩帮扶项目)经费表(省级)
3.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