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8-11 17:41: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科技特派员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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