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2021-03-18 00: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点击查看被解读文件 闽财资环便函〔2021〕4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资源生 态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 决策部署 2021 年中央财政拟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现将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 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0号) 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支持重点、范围 和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等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科学编 制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绩效目标,避免形成新的隐性债务。 二、各地财政部门会同林业部门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 于 3月 1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联合行文报省财政厅、林业局。申 报材料一式三份,具体包括联合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 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必要的佐证材料等。 - 1 - 三、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局将在对各地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的基 础上,推荐一个典型地市项目上报财政部、国家林草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2021年 3月 8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2 - 分享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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