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下达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4-01 00: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点击查看被解读文件 闽财建指〔2021〕11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为落实 2021 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道路 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现将 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 资金下达给你局(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1),专项用于普通公路交通 - 1 - 安全隐患整治,款列“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 请专款专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请有关设区 市将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尽快分解下达至所辖县(市、区)及有 关单位,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 办实事要求限期整治到位,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已完成的为民办实 事项目进行暗访指导、“回头看”,确保运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 位。 附件:1.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2021年 3月 1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10日印发 - 2 - 分享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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