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4-01 00: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点击查看被解读文件 闽财教指〔2021〕11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 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落实特教学校残疾学生补助经费,经研究,现下达 你市、县(区)2021 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经费 万元,其 中:免除学杂费资金(公用经费补助) 万元,免费教科书 万 元,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万元,寄午生生活补助生活费 万元 (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1),款列“2050799其他特殊教育支出”科 - 1 - 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教学校学生数(学前至高中阶段)、寄宿生数和寄午生 数,以 2020-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数并结合各地核实上报为准。 二、2021 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按每生每年 9500 元 标准,资金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规定的省、市、县(区) 补助比例分担。 三、特教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按每生每年 120元标准,寄宿 生补助生活费按每生每年 3000元标准,寄午生补助生活费按每生 每年 1500元标准,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 四、各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连同省级财政下达资金尽快下 拨相关学校。各设区市财政、教育部门应参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 目标表(附件 2),及时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所辖县、市(区), 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 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 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区市应于 2022年 1月上旬汇总报 送 2021年特教“两免一补”专项资金情况表(附件 3)及绩效自 评表至教育厅财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jytcwc@。 - 2 - 附件:1.2021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资金安排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2021年特教“两免一补”专项资金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 3月 19日 - 3 -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19日印发 - 4 - 分享到: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