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2021-04-01 00: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点击查看被解读文件 闽财社指〔2021〕1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 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现下达你市、县 (区)补助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 1),专项用于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该项指标收入列 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 目第 110030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 2021年政府收支分 类科目第 2080107 项“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各地要加强资 - 1 - 金管理,及时将补助经费分解落实到社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 效益。 请按照 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2)和补助 你市、县(区)资金额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助 经费分配表 2.省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助经费转 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 3月 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30日印发 - 2 - 分享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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