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闽科高〔2013〕8号)和省级众创空间有关条件,根据各地市科技部门提出的申请,经研究,同意“福州金山科技企业孵化器”等6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事项变更(名单见附件1);撤销“海西电子信息产业育成基地”等6家不再符合条件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名单见附件2)。
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事项变更名单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撤销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29日
福建科技微信公众号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