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宣传,全面宣传展示福建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新动态、新成就,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助推花卉苗木产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站拟通过政府服务采购遴选确定一家省级及省级以上媒体单位编辑出版《福建花卉苗木千亿产业专题宣传报道专刊》、录制《福建省花卉苗木千亿产业发展成就》宣传视频。现就比选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花卉苗木产业专题宣传(“十博会”宣传专刊与视频)服务机构比选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1.采访、撰稿、编辑、出版1期花卉苗木产业宣传专刊。要求在公开发行的大度16开本杂志上刊发不少于共56版(含56版)的宣传报道,且图文并茂、彩图为主,使用80克超感纸印刷。
2.录制1部专题宣传片。时长约6分钟,通过现场实拍(包括航拍),辅以素材剪辑进行制作,并刻录光盘100张。
3.编辑3~5条微视频。通过现场实拍(包括航拍),辅以素材剪辑制作。
4.服务单位需于5月15日、5月20日前分别完成专题宣传片初稿、杂志(宣传专刊)初稿并提交省林木种苗站审核。5月20日前完成专题宣传片制作,6月1日前完成杂志(宣传专刊)编辑和印刷,印刷册数不少于3300册(含发行数)。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新闻宣传资质的出版单位,有正式杂志刊号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报价单位可优先考虑。
2.近5年能代表报价人刊物设计和制作水平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刊物成品一份。
3.具备良好的行业信誉。
四、其他要求
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派员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于2021年4月26日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林业局新办公大楼210室领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2:0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以往印制成品送达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收。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608018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林业局新办公大楼210室
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2021年4月23日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