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征集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专家的通知
2021-04-26 00:00:00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省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拟成立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林业方面的专家,应当熟悉林业、草原、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管理以及林木采伐、林地、湿地审批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水平,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法律方面的专家,应当具有丰富的立法、执法、法治建设等工作经验,在全国或全省法律界有较高声誉,熟悉行政机关或林业方面法律业务,从业时间10年以上,律师还应具有合伙人以上职业资历。

  (三)行政许可方面的专家,应当具有丰富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经验的副处级(含副处)以上职务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没有不良记录。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工作任务。

   二、专家职责

  接受省林业局的委托,对下列事项提出专家意见、报告:

  (一)对林业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开展咨询,提出专业意见;

  (二)协助开展林业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提出审核建议。

  (三)省林业局委托的其他咨询、调研任务。

   三、选聘程序

  (一)由专家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二)专家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退休人员等无法提供的可不需要);

  (三)局政法处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特长,筛选拟聘专家名单,经局领导同意后聘任并公布。

  请有意者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专家信息登记表》寄送我局。联 系 人:巫永浩,联系电话:0591-8780663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专家信息登记表

福建省林业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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