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全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1-04-29 00: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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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教指〔2021〕18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文旅局(文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
政金融局、旅游文体局:
为改善我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状况,不断推进我省文
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经研究,现预下达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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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
件),支出款列“2070204 文物保护”科目。
指标到账后,请及时拨付项目单位。专款专用,厉行节约,
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遵循文物维修原
则,注意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确保文物安全。项目进展情况请及
时报省文物局。
附件:1.2021 年度全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
配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 4月 1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4月 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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