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
2021-07-02 06: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点击查看被解读文件 闽财建指〔2021〕50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1 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 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135号)和《福建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转下达生态保护支撑体 系专项 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21〕 331 号),现安排 2021 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具体项目名称、金 额、科目详见附件),专项用于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建设。请按规定 用途安排使用,列入 2021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福 建监管局的监督。 - 1 -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 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 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 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闽发改投资〔2021〕331 号文 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同时, 参照中央做法,会同当地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分解, 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附件:2021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分配 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6月 1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省林业局、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6月 15日印发 - 2 - 分享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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