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2021-07-02 06:00:00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评论:0 点击:
点击查看被解读文件
闽财建指〔2021〕5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
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1〕83 号)和《福建省交
通运输厅关于 2021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省道和农
村公路项目)细化安排意见的函》(闽交规函〔2021〕148 号),
现将 2021 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下达
给你局(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收入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
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40601-车辆购置
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请专款专用,并加强对资金使
- 1 -
用的监督管理。同时,请有关设区市将绩效目标及时分解下达至
县(市、区),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 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1 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
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6月 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6月 29日印发
- 2 -
分享到:
附件下载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