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9-22 00:00:00   来源:建瓯市   评论:0 点击:

瓯政办〔2020〕25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5G网络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2020〕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支持我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5G网络建设

(一)加强统筹规划

各通信运营商要加强5G建设统筹规划,统筹网络布局,兼顾5G和现有通信网络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我市5G通信网络建设;根据现有资源情况,优先实现市区及各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尽快建成并投入商用,建设领先的5G网络,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通信基础保障。有关部门要将5G网络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实现基础设施成网配套。要结合新区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契机,充分挖掘释放建设红利,夯实5G产业发展基础,打造5G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示范区。有关部门在编制审批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征求通信主管部门和无线电主管部门意见。要将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用地需求统筹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管办建瓯工作组、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交通运输局。

(二)开放公共资源

全面支持5G基站规模部署,在确保功能、保障安全、美观统一的前提下,加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等所属公共设施,包括办公楼、市政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客运站、校园、医院、景区、场馆以及高速公路、铁路等建筑、场所开放力度,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所有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为5G基站建设、运营、维护提供通行便利,并保障公平进入。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时,统筹考虑5G建设需求,鼓励电信公司组织各通信运营企业参与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拓展与市政设施、电力设施、交通枢纽等管理主体合作,推进资源双向开放共享。各领域公共资源开放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实行清单制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工信商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办事处、广电网络、供电公司。

(三)整合杆塔资源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通信杆等各类杆塔资源,统筹推进“一杆多用”智慧杆建设,纾解5G基站站址紧缺问题。新建、改扩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支持相关单位按需将现有道路各类存量杆塔逐步改造为智慧杆。除配合5G基站建设必要的成本和管理费用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5G基站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不合理费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城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办事处、广电网络、供电公司。

(四)降低用电成本

对具备条件(即符合公变低压直供)的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实施直接供电。专变红线内,新建建筑预留5G基站专用供电设施和用电容量。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落实转供电电价政策,不得在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供电公司、市发改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五)简化审批流程

各相关部门要推广“一窗受理”模式,优化服务环境开展5G铁塔、管线、局房等设施建设并联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推进5G设施建设事项审批“一网通办”,建立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用电报装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改科技局、住建局、城管局、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

二、加快5G应用推广

(六)打造产业集聚

支持工业园区发展5G产业,打造我市5G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中心,逐步形成5G产业集聚。鼓励企业重点围绕新型网络架构、编译码、高效传输、射频芯片、微波器件等领域开展5G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对列入科技计划项目的由市发改科技局按规定向上争取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数字办、财政局。

(七)建设示范标杆

鼓励各工业园区与基础运营商合作建设园区5G网络,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网络基础服务。将工业企业利用5G网络将生产设备数据接入工业互联网的项目纳入上云上平台政策补助范围,予以优先支持。鼓励企业在超高清视频、工业互联网、远程医疗、公共卫生、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广播电视、自动驾驶、智慧城市、AR/VR、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一批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对评为5G产业应用示范标杆的项目向上争取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民生保障需求的典型示范“5G+”应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数字办、通管办建瓯工作组、财政局。

(八)鼓励企业创新

引导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加快推进产品产业化,对企业生产的小基站、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基础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且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4000万元、1亿元的,积极争取省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申报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对经认定的5G装备产品,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积极争取省上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积极争取省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鼓励政府部门及国资国企在建设工程项目和采购项目招投标中重点支持5G重大创新产品和设备的应用,对符合首购规定的产品和设备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

责任单位:市发改科技局、数字办、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

三、健全保障机制

(九)成立领导小组

将5G网络建设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建立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基站选址、建设和推广应用等具体问题,督促落实公共站址资源开放并通报情况,推进本地区5G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好5G网络建设选址等协调工作,优先支持5G网络部署在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切实保障好5G网络建设。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按季度梳理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社区资源开放需求清单、建设进场受阻清单等报市协调领导小组协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工信商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办事处、广电网络、供电公司。

(十)推动投资建设

积极推动将5G网络建设列入我省投资工程包,抓好统筹实施,加强协调调度,创新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5G网络建设,提升工程包推进实施的规模效应和政策效应,着力补齐通信基础设施领域短板。

责任单位:市发改科技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办事处、广电网络、供电公司。

(十一)加大科普宣传

通过本市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投放5G宣传流量等方式,加大5G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认知水平,消除群众顾虑。加强5G基站保护,依法惩处无故阻扰基站建设和盗窃、破坏基站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伪基站打击力度,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健全基站干扰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数字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办事处、广电网络、供电公司。

(十二)落实扶持政策

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组织企业申报省上和南平市各部门的奖励补助,各相关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数字办。

附件:建瓯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建瓯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翁成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李金同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虞乐雄 市工信商务局局长

叶荣众 通管办建瓯工作组组长、中国电信建瓯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杨自友 市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赵 勇 市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雷相文 市卫健局副局长

王小勇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詹金旺 市司法局副局长

翁瑞贵 市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选派财政局)

池李春 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

魏 智 市住建局副局长

        魏成亮 市交通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旺尧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葛永和 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

张宜端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魏 勇 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李茂旺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曾瑞生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

詹健坤 市城管局通济执法大队大队长

丁清泉 建瓯一中正校级干部

王杨娟 市气象局副局长

祝 明 国网建瓯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彭晓鹏 建瓯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吴焱灿 中国电信建瓯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华 中国移动建瓯分公司总经理

池明驹 中国联通建瓯分公司总经理

游接发 建瓯铁塔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商务局局长虞乐雄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副局长赵勇、市发改科技局副局长杨自友、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吴焱灿兼任(担任),成员由市工信商务局、市通管办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基础电信企业及铁塔办事处公司分管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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