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9-30 00:00:00   来源:厦门市工信局   评论:0 点击:

关于印发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思政办〔2020〕3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9〕44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9〕1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繁荣我区夜间经济、激发消费潜力、培育发展动能、提升城市活力,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依托思明区丰富的商旅文体资源和多元文化底蕴,以吸引境内外游客、延长游客停留时间,释放游客、市民夜间消费潜力为重点,突出闽、侨、台特色,围绕食、购、娱、游、健、养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逐步推进”原则,以项目为抓手,通过项目带动、政策驱动、区街联动,突出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聚焦促进消费升级、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发展活力,推动商旅文体融合,打造特色体验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营造良好夜间经济环境,形成一批夜间经济品牌场所和活动项目,打造知名度高的“夜思明”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综合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在鼓浪屿、中山路、曾厝垵、沙坡尾等重点区域、旅游景点及大型城市综合体,通过配套设施的改造提升和特色项目的招商引资,充分挖掘闽南传统手工艺、闽南饮食文化、闽南民俗风情,利用历史文化街区、老建筑老故事等传统商业文化资源和数字动漫、信息科技、文创产品等时尚文化资源,差异化打造商旅文体协同、动感体验结合、功能设施完备、区域特色鲜明的城市地标、商圈、生活圈等综合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市资规局直属分局)   (二)打造活力夜娱。通过形式多样的文体休闲丰富夜间娱乐。一是举办或引进更多高层次的夜间文艺演出;推动打造思明特色的“夜间一场戏”;培育常态化的歌仔戏、南音、讲古、布袋木偶戏等具有浓郁闽南风情的夜间演出,打造夜间精品驻场秀;培育和孵化更多的现场音乐娱乐IP项目,如厦门音乐季、电音节等,丰富游客及市民夜间出行体验。二是依托厦门独有的音乐氛围和气质,鼓励有资质的民间艺人开展各类夜间演艺活动;引进沉浸式话剧、音乐剧、音乐会、歌舞剧等系列文化演艺产品。三是挖掘云上厦门、观音山梦幻海岸、椰风寨等新的夜间消费圈,打造特色夜间主题娱乐活动,建设具有韵味的夜间娱乐场景,创造夜间娱乐新氛围。四是依托文创产业园发展夜间文娱,策划推出夜间文化创意展示、夜展、夜秀等活动丰富游客和市民夜生活;鼓励开办24小时书店。五是提升旅游节庆的夜间活动,推动中秋嘉年华、旅游节(特卖季、狂欢节)、国庆、春节等旅游节日发酵夜间市场;促进市场于节庆期间推出相应夜间活动,延长节庆效应至夜间。六是丰富夜间体育赛事,鼓励沙滩排球、马拉松等赛事设计夜间配套活动,促进夜间体育竞技活动的丰富提升。(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文发办、区文旅局)   (三)打造魅力夜游。从“海陆空”三维拓展,全方位打造夜间游览项目。一是提升夜间游船项目,结合闽南风俗文化丰富提升鼓浪屿夜游、鹭江夜游等夜间项目的服务质量,深化游船体验的文化内涵,打造“夜游思明”等系列产品。二是完善海岸沙滩夜间项目,于观音山、椰风寨等滨海片区开展沙滩露营、沙滩音乐节、沙滩派对、美食节、夜间演艺等夜间活动,并配套完善餐饮、娱乐设施。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活动,通过音乐节、美食节、露营节等夜游节事,丰富景区夜晚游览体验。四是提升夜间高空观览项目,挖掘云上厦门等高层建筑升级夜间体验活动,以品质化、创新化、科技化为出发点,凭借其优势打造夜间高空观景体验项目。(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文旅局、区市政园林局)   (四)打造风味美食。以增强游客美食体验和市民休闲用餐为重点,从挖掘闽菜文化、提升海鲜排挡、探索夜间摊贩、营造休闲场景等方面打造多层次、多业态、多样化餐饮消费业态,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场合餐饮消费需求。结合老字号的保护发展和改革创新,培育夜间特色餐饮品牌,开办网红深夜食堂,做优“夜之味”特色餐饮美食。一是深入挖掘闽台特色美食,讲好美食故事,结合厦门饮食文化和闽台传统民俗活动,重点推出底蕴深厚、正宗传承、风味独特的闽南菜,引导游客前往消费体验闽台传统美食。二是引入境内外知名品牌餐饮企业,融汇各地美食,结合厦门饮食习惯,打造曾厝垵、沙坡尾、牛庄等美食一条街;充分利用我市海产品生鲜且品类众多等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海鲜排档;探索开发夜间摊贩式餐饮,打造小吃夜市,满足游客和市民多样化、个性化就餐需求。三是从咖啡、酒、茶等方面发掘,打造咖啡一条街、酒吧一条街等特色消费场景;通过连锁经营、多品类聚合、茶文化研究发掘,打造社区品茶夜市。(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商务局、思明公安分局、区城管办)   (五)打造时尚夜购。以提升夜间购物便利、丰富夜间购物体验、引领夜间购物潮流为重点,从进口免税、高端奢华、时尚便利三个方面挖掘时尚购物潜力。一是支持高端百货企业引进全球一线、轻奢品牌,增加中高端商品供给,实施差别化、特色化经营,打造高端奢华夜市,满足高端消费群体需求。二是依托免税店,丰富进口商品种类,满足境内外游客及市民消费需求。三是支持24小时品牌连锁便利店、智慧无人超市等业态发展。四是以打造国际会展名城为契机,配合国际时尚周等,策划举办各类夜间时尚演出、时尚商品展会等,满足时尚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具体措施   从配套设施、交通条件等硬环境和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软环境入手,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保障、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夜间经济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夜间经济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繁荣夜间经济工作。区夜间经济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区文旅局局长共同兼任。各街道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推进辖区内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夜间经济项目的规划、招商、建设、服务和管理。鼓励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商家成立商会等社会组织,全面推进本区域夜间经济工作,引导行业自律发展。(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科信局、思明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管办、区应急局)   (二)强化项目带动。围绕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区、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区,加速提质增效,合理规划夜间经济发展空间和业态布局,实施“三个一批”,即提升改造一批现有项目、策划启动一批示范项目、招商新建一批特色项目,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业态多元、各具特色、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各街道要结合夜间经济业态布局,改造提升至少一个夜间经济特色项目,打造“夜厦门”地标、商圈、生活圈等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大力培育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商务局)   (三)完善配套设施。一是做好夜景工程维护,保障夜景亮灯效果的良好呈现;将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纳入环境整治及灯光亮化、绿化、美化工程的重点,持续改造提升,并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营造夜间消费氛围。二是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重点完善休闲设施、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转运、移动公厕、环卫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推进无线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移动支付的应用,提升夜间消费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建设局、区科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办、市资规局直属分局)   (四)改善交通条件。一是鼓励政府机关、企业将夜间空置的停车位用于服务夜间经济发展。二是结合项目生成优化周边道路动态交通组织,有效保障夜间临时停车等静态交通需求,提升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三是完善城市配送体系,优化物流车辆泊位设置,切实解决企业物流配送停车难、卸货难等问题,畅通夜间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各街道、思明公安分局、区市政园林局、城建集团)   (五)延长营业时间。一是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在确保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行夜间门票制度;引导旅行社制定高品质夜游线路,带动游客夜间消费。二是鼓励商场、酒吧、餐饮店等夜间商业主体和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音乐厅、戏剧院等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延长夜间开放时间或营业服务时间。三是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符合条件的酒吧、轻食餐厅等零售企业,经报备后允许开展“外摆位”试点。(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办)   (六)实施政策扶持。一是对夜间经济项目用地,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支持。二是鼓励年用电量在15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业用户,用足用好2020年底前21:00至23:00低谷时段电价政策。三是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夜间消费;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夜间消费相关险种,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支持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夜间经济商业主体和项目的投资。(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七)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各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夜间经济的分类指导、优化服务、精准施策,营造高品质城市夜间消费环境;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夜间市场营销和商业活动策划、食品安全、治安、卫生、消防等监督管理,督促商家和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合法、规范、文明经营。二是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内的商业主体和深夜影院、深夜书店、音乐俱乐部、驻场秀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三是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展演、促销活动,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夜间经济活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五是建立夜间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有针对性调整夜间巡控警力,加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治安管理和风险防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夜间消费环境安全有序。六是配合市级建立健全客观全面反映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和相关数据库,为政府研究制定促消费政策、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各街道、思明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办、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思明消防救援大队)   (八)加大宣传引导。一是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充分利用融媒体优势,加强对夜间经济的正面宣传引导,推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为夜间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微博、微信、海外社交媒体等平台,通过Vlog、短视频、H5等新媒体产品做个性化展示,打造网红打卡点,吸引游客特别是年轻人体验“夜厦门”。三是发挥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作用,加大厦门“必吃、必逛、必住、必玩”榜的线上传播,提升商户夜间消费营销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商务局)。   有关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发办,思明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资规局直属分局,思明消防救援大队,城建集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印发   【相关链接】关于《思明区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声明:本网站为政府公益平台,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条件限制,无法找到来源和作者未进行标注。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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