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环环监〔2018〕25号)的部署,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人员对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9个,现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在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三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69;0598-8265966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三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
填报时间:2018年4月10日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别 | 保护区类型 | 问题类型 | 问题基本情况 | 具体整治措施 |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 备注 |
1 | 三明市三元区 | 薯沙溪水库水源地 | 地级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莘口镇炉洋村、清溪村、后溪村、中央溪村等4个行政村未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涉及常住人口共计2488人。 |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排污口。 | 2018年11月 | |
2 | 三明市三元区 | 东牙溪水库水源地 | 地级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保护区内牛岭茶场有居民住宅,涉及常住人口约150人。 |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排污口。 | 2018年11月 | |
3 | 三明市三元区 | 东牙溪水库水源地 | 地级 | 二级 | 其他问题 | “振榕养鳗场”在张坑村进行鳗鱼养殖。 | 逐步减少该养鳗场的养殖规模,并逐步搬迁。 | 2018年10月 | |
4 | 三明市三元区 | 东牙溪水库水源地 | 地级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吉峰村、坑源村、顶太村生活污水未集中处理,涉及常住人口数约500人,已建有70户分散式三格化粪池,生活垃圾有收集转运。 |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排污口。 | 2018年11月 | |
5 | 三明市永安市 | 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埔头村居民约300人,生活污水垃圾未收集处理。 |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排污口。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在保护区外实施无害化处理。 | 2018年12月 | |
6 | 三明市永安市 | 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工业企业 | 有1处从事煤炭分选的筛选厂,未拆除。 | 限期清除。 | 2019年10月 | |
7 | 三明市永安市 | 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其他问题 | 埔头村有1处煤矸石堆场。 | 由曹远镇人民政府对该堆场的煤矸石进行清理,禁止使用。 | 2018年12月 | |
8 | 三明市永安市 | 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其他问题 | 浦头村有2个捞沙点,设施未拆除;丰海村九龙溪沿岸有2艘移动式采沙船,未清除。 | 拆除2个捞沙点的捞沙设施,清除2艘移动式采沙船,不再批准在保护区内的捞沙行为。 | 2018年12月 | |
9 | 三明市永安市 | 铁路水厂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上坪乡麻岭有居民约1600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 |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排污口。 | 2019年6月 | |
10 | 三明市尤溪县 | 尤溪县东村溪饮用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二级 | 其他问题 | 水源地由河流型改为湖库型,未完成保护区范围调整。 | 调整饮用水源地类型,并依法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 | 2019年4月 | |
11 | 三明市泰宁县 | 瑞溪际头水库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交通穿越 | 公路穿越一级保护区,其应急防护措施不完善。 | 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路桥两侧建设防撞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应急设施,完善应急防护措施。 | 2018年12月 | |
12 | 三明市宁化县 | 宁化县寨头 | 县级 | 一级 | 交通穿越 | 公路穿越一级保护区,其应急防护措施不完善。 | 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路桥两侧建设防撞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应急设施,完善应急防护措施。 | 2018年12月 | |
13 | 三明市将乐县 | 将乐县下村水厂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其他问题 | 欣欣加油站应急防护措施不完善。 | 2018年底前完善加油站双层罐、防渗设施建设,强化管理。 | 2018年12月 | |
14 | 三明市将乐县 | 将乐县第三水厂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光明乡永吉村有居民约2000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 | 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排污口。 | 2019年6月 | |
15 | 三明市大田县 | 坑口水库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坑口、白玉、象山3个村有居民1005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 | 实施异地搬迁安置、旧宅复垦、完善水源涵养林,并实行封闭式拦网管理;搬迁前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排污口。 | 2019年10月 | |
16 | 三明市大田县 | 坑口水库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交通穿越 | 公路穿越一级保护区,其应急防护措施不完善。 | 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路桥两侧建设防撞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应急设施,完善应急防护措施。 | 2018年12月 | |
17 | 三明市大田县 | 坑口水库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吴山镇建有高山茶产业服务中心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排污口。 | 2019年6月 | |
18 | 三明市沙县 | 沙县洞天岩水厂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交通穿越 | 公路穿越一级保护区,其应急防护措施不完善。 | 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路桥两侧建设防撞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应急设施,完善应急防护措施。 | 2018年12月 | |
19 | 三明市沙县 | 沙县墩头水厂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交通穿越 | 公路穿越一级保护区,其应急防护措施不完善。 | 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路桥两侧建设防撞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等应急设施,完善应急防护措施。 | 2018年12月 |
原文链接:三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的公示_水_三明市人民政府 /zw/zwgk/gsgg/s/201804/t20180410_10967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