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商)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
一、申报要求
推荐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经信服务〔2018〕293号)(下称“办法”)的申报条件要求,并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内容整理并装订成册。各县(市、区)经信(商)局和东侨开发区经发局指导辖区内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和东侨开发区经发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经初审、汇总后(见宁经信服务〔2018〕293号附件5)正式行文向市经信委推荐上报,随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及光盘)一式3份,我委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6日。《办法》及相关申报表格,可登陆公共邮箱下载(邮箱账号:nd2863157@,密码:05932863157)。
三、认定程序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和东侨开发区经发局推荐符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的企业,市经信委将委托专家组、中介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考核、专家评审和专项审计,对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做为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重要依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科 郭源
电话:2822381
附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xxgk/tzgg/201811/t20181107_6900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