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1-19 09:45: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经信(经济)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9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步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18〕67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企〔2016〕1号)要求,现将《2018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将2018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主要包括服务型制造示范奖励项目、制造业主辅分离补助项目、服务外包补助项目、定制服务平台奖励项目、工业设计中心奖励项目、工业设计引进机构类项目、工业设计活动类项目、工业设计对接项目、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补助项目、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奖励类项目、A级物流企业奖励类项目11项,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限 

  2018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申报程序详见《申报指南》。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2、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及时通过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申报时间配置,并提醒企业及时进行网上申报;要联合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所提供材料进行初审,排查申报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涉黑涉恶情况。 

3、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联合财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申报行文(一式二份)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光盘一份)于11月30日前送至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科联系人:王波音(工业设计),电话:28382828;叶小青(物流、服务型制造),电话:22382282;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505室。 

  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龚新民,电话:28066572。           

    

附件:/zwgk/tzgg/201811/t20181116_7900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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