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
2017-05-24 09:03: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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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市经信服务〔2016〕18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拟在全市开展2017年(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推荐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相关申报表格请自行从我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办法》及其附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经汇总(表格见附件2)后正式行文上报我委,并随附一式3份企业申报材料(纸质及光盘)。我委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三、认定程序

    对各县(区、管委会)经信部门推荐符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的企业,我委将按《办法》规定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及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现场专项审计,确定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经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将作为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先决条件。

    联系电话: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科  2213086。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莆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莆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 本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上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及建设运行实际支出情况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及企业组织机构图、工业设计中心组织架构图;

  5.本企业的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6.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10.本企业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莆田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工业设计企业上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及建设运行实际支出情况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图;

  4.本单位的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6.本单位所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7.本单位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10.本企业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附件2:/tzgg/20170522/5113000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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