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循环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9-16 00:00:00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经信   评论:0 点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泉洛政文〔2014〕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14年度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循环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在我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依法纳税。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对于具有自主核心产品和较高成长性的企业,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可适当予以放宽标准。

3、纳入市万家企业成长工程或重点小微企业融资项目库的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4、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项目申报由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及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报送区经贸局和财政局。申报时间截止2014年10月31日。企业在申报期限内未按要求组织材料申报或逾期申报,本年度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采用纸质形式上报,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本次申报通知及表格可登录洛江区经贸局网站(网址:/WebFile/default-42.html)或申请加入洛江区企业QQ群(群号:72609599),到群共享下载。

3、企业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4、联系方式

(1)洛江区经贸局企业股

联系人:郑丽随、黄晓路

联系电话:22630086,传真:22630155

联系地址:洛江区政府后楼2楼经贸局企业发展股

电子邮箱:lj22630086@

(2)洛江区财政局企业股

联系人:谭江峰、赖超群

联系电话:22637957,传真:22631057

联系地址:洛江区政府后楼5楼财政局企业股

附件:1、2014年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

2、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发票清单

3、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书

4、2014年洛江区小微企业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资金申请表

5、洛江区小微企业节能循环项目承诺书

6、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部分摘录

泉州市洛江区经济贸易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14年9月16日

抄送:市经贸委、市财政局,蔡常务副区长,存档(二)

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循环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技改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一)申报条件:企业2013年度纳税额15万元以上,新引进先进生产设备100万元以上,按照设备发票金额的2%予以补助。

(二)申报材料:

1、2014年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企业购置设备的发票(税务部门监制)复印件;

5、企业购置设备发票的清单(附件2);

6、2013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7、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书(附件3)。

二、节能循环专项资金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项目总投资30万元以上,项目近两年建成投产或基本建成,节能实施效果较好。

2、节能循环项目选择范围:

(1)节能技术项目。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不含利用林业三剩物等生物质燃料替代煤、电、油、气等非生物质燃料为主的改造项目),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不含仅替代而非节约石油项目),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区域热电联产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2)节能示范项目。先进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应用,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等重点节能示范项目,以及节能能力建设等项目。

(3)循环经济项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实施的中高费清洁生产项目;循环经济试点工业园区、企业等示范项目。

(4)节能服务平台建设。节能服务公司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平台的建设、节能宣传教育、培训交流、现场推介会等。

(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节能项目不予支持:添加燃煤助燃剂类项目、主要因扩大产能而非节能技改产生节能效果的项目、利用林业三剩物等生物质燃料替代煤、电、油、气等非生物质燃料为主的锅炉(窑炉)改造项目、仅替代而非节约石油项目、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项目,如: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同步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高炉同步配套建设炉顶压差发电等、节能产品(设备)制造项目、节能技术研发项目。

(二)申报材料

1、2014年洛江区小微企业节能循环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4);

2、企业2013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如主要设备订购合同、工程建设合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相关照片、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如技术专利证书、产品质量证书、认证证书、企业荣誉证书等复印件,能效对标及能耗在线监测节能项目附加材料,以及企业认为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等);

6、企业节能循环项目承诺书(附件5)。


附件1:

2014年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企业及项目

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

资金来源

预计年新增效益

银行

贷款

企业自筹

其中设备投资

申请金额

销售

收入

利润

税收

 

 

 

 

 

 

 

 

 

 

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盖章)

区经贸局意见(盖章)

区财政局意见(盖章)

企业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购置设备发票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发票日期

发票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金额

(万元)

1

2

3

4

5

6

7

8

附件3:

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书

洛江区经济贸易局、洛江区财政局:

我单位 项目申报2014年度洛江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单位承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所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仅用于申报项目的相关费用,不挪作他用,并在规定的项目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

我单位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退还申请专项资金所获得的项目补助资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名): 申报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14年洛江区小微企业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行业

申报项目

类别

□节能技术项目

□节能示范项目

□循环经济项目

企业地址

企业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

经办人

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内容及

节能循环成效

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银行贷款

项目自筹

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公章)

区经贸局意见(公章)

区财政局意见(公章)


附件5:

洛江区小微企业节能循环项目承诺书

洛江区经济贸易局、洛江区财政局:

我单位 项目申报2014年度洛江区小微企业节能循环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单位承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所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仅用于申报项目的相关费用,不挪作他用,并在规定的项目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

我单位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退还申请专项资金所获得的项目补助资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名): 申报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工业部分摘录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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