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和鼓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相关政策,为规范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我厅制定了《福建省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月21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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