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经信(经济、科经)局、财政局:
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拟继续滚动实施2016年度第二批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县(市、区)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经贸技术〔2015〕568号)的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指导企业填报申报材料,做好申报项目汇总工作。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含电子文档);
2.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业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4.税务部门出具项目实施企业2015年度纳税证明;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管委会)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项目并按规定审核后,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和财政局。市属项目实施企业由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经信委和财政局直接申报,也可由各行业协会推荐后,按照属地原则递交各县(市、区、管委会)经信和财政部门。
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登陆泉州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可下载本通知中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四、联系方式
1.市经信委联系人:
联 系 人:谢坤霖
联系电话:28382809
电子信箱:22284742@
2.市财政局联系人:
联 系 人:林焱
联系电话:28066936
电子信箱:28066572@
附件:1.附件1 2016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xls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