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参加第五届“海西(厦门)国际新能源产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给予展位补贴的通知
2016-03-08 00:00:00   来源:厦门同安区经信   评论:0 点击:

同节能办[2016]1号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厦门市同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企业参加第五届“海西(厦门)国际新

能源产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给予展位补贴

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第五届海西(厦门)国际新能源产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会同厦门市工业博览会(第20届台交会)同期举行,将于2016年4月12—15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博览会秉承“探索、服务新能源,整合、突破、求发展”的宗旨,整合国内外产、学、研、供、销一体化的资源优势,将为参会企业提供广阔的政策解读、商贸、融资、银企合作、项目对接、人才交流、招商引资、高层对话平台服务。

为帮助我区企业寻找商机,区节能办、区经信局决定对参加本次博览会的我区企业给予展位费补贴,每个普通标准展位(3×3米,7200元/个)补贴50%,每家企业最多按两个普通标准展位进行补贴。

请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及风能、绿色建筑与智慧城市技术、LED与新光源照明、新技术新材料、核能、生物质能与其他能源、工业及民用节能环保设备、产品与技术、工业污染处理设备、产品及技术等相关企业积极参展,有意参加企业请直接向第五届海西(厦门)国际新能源产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组委会报名,并将参展回执单及发票传真至区经信局备案。

厦门市同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陈延安;电话:7022319;传真:7010611。

海西(厦门)国际新能源产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组委会联系人:小周;电话:3996998;传真:2101985。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厦门市同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8日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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