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经信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7-29 00:00:00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经信   评论:0 点击:

泉鲤政经信〔2016〕69号

鲤城区经信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市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泉经信能源〔2016〕396号)精神,请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现将项目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文件(泉经信能源〔2016〕396号)和附件表格可登录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泉经信能源〔2016〕396号)文件有关要求,申报项目所在单位为鲤城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具体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见(泉经信能源〔2016〕396号)文件要求。

三、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按文件通知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同时附上项目及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报送至区经信局,并登陆福建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qxm)进行在线申报,具体操作见(泉经信能源〔2016〕396号)。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并附电子光盘1份)于8月9日前报送经济运行股,逾期不再予以受理。联系人:杨玲玲,联系电话:22355795 电子邮箱:8339758@

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28日

抄送:各街道办事处,财政局,王副区长。

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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