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8-22 00:00:00   来源:漳州市龙海市经信   评论:0 点击:

各相关企业: 现将漳州市经信委、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漳经信企业【2016】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将项目书面材料上报龙海市经信局政策法规与企业股,申报材料必须按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五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龙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8月22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漳州、常山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经贸办)、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漳政综〔2011〕127号)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漳政综〔2013〕99号)的有关精神,扶持和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决定继续实施2016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1、市直及有关县(市、区)相关项目。 2、项目类型: ①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项目。 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有较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标准的企业。 2、所申报项目应是2016年底前完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其它相关项目。 3、所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1000万元。 4、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且不超过已投入项目资金总额(以有效凭证为准)的40%。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盖章确认,并正式行文上报(市直企业直接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推荐企业数不超过2个,芗城区、龙文区除外。 2、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2016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见附件1),同时按《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供如下资料: ①真实性声明函(见附件2,需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县(市、区)经信局及财政局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 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及发展前景等。 ④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⑤企业项目实施申请及项目实施说明。 ⑥申请资金的证明材料(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需提供已投入项目建设的发票等资金支出有效凭证;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需提供项目建设的贷款合同及利息支出凭证)。 3、以上项目申报材料必需按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三份,项目书面材料两份报市经信委一份报市财政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同时,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做成电子版发送:zzjmzxqy@及yhfw2001@。 四、项目审核与实施程序 1、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在收到申报件后,将按文件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2、形式要件审查通过后,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对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组评审,并择优确定年度项目支持计划。 3、列入年度项目支持计划的项目和企业经公示后,由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落实后续资金扶持工作。 附件:1、2016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及 审核意见表; 2、真实性声明函。 市经信委联系人:谭兆明???? 市财政局联系人:吴伟鸿 电???? 话:0596-2037635 电 话:0596-2039259 传???? 真:0596-2033332 传 真:0596-2039259 电子邮箱:????zzjmzxqy@ 电子邮箱:yhfw2001@ 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6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企业基本情况 组织形式 注册地点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主要产品
职工人数 利润总额 资产总额
上缴税金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简介(如工艺技术水平等)
批准或备案文号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投资构成 投资总额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它资金
预计效益 新增销售收入 新增利润
新增税费 新增就业人数
申请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 已贷款额或 已签贷款合同额 申请贴息金额
无偿补助 已投入自有资金数额 申请无偿资助金额
县(市、区)经信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评审 意见
企业名称: (盖章) 单位 附件2: 真实性声明函 1、本单位自愿向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提出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 2、本单位自愿提供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管理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3、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经信及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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