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情况 | 组织形式 | 注册地点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
经营范围 | 主要产品 | ||||||||||
职工人数 | 利润总额 | 资产总额 | |||||||||
上缴税金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内容简介(如工艺技术水平等) | |||||||||||
批准或备案文号 |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 ||||||||||
投资构成 | 投资总额 | 自有资金 | |||||||||
银行贷款 | |||||||||||
其它资金 | |||||||||||
预计效益 | 新增销售收入 | 新增利润 | |||||||||
新增税费 | 新增就业人数 | ||||||||||
申请支持方式 | 贷款贴息 | 已贷款额或 已签贷款合同额 | 申请贴息金额 | ||||||||
无偿补助 | 已投入自有资金数额 | 申请无偿资助金额 | |||||||||
县(市、区)经信部门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市级评审 意见 |
龙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8-22 00:00:00 来源:漳州市龙海市经信 评论:0 点击:
各相关企业:
现将漳州市经信委、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漳经信企业【2016】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将项目书面材料上报龙海市经信局政策法规与企业股,申报材料必须按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五份,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龙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8月22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漳州、常山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经贸办)、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漳政综〔2011〕127号)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漳政综〔2013〕99号)的有关精神,扶持和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决定继续实施2016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1、市直及有关县(市、区)相关项目。
2、项目类型:
①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项目。
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有较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标准的企业。
2、所申报项目应是2016年底前完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其它相关项目。
3、所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1000万元。
4、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且不超过已投入项目资金总额(以有效凭证为准)的40%。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盖章确认,并正式行文上报(市直企业直接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推荐企业数不超过2个,芗城区、龙文区除外。
2、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2016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见附件1),同时按《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供如下资料:
①真实性声明函(见附件2,需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县(市、区)经信局及财政局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
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及发展前景等。
④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⑤企业项目实施申请及项目实施说明。
⑥申请资金的证明材料(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需提供已投入项目建设的发票等资金支出有效凭证;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需提供项目建设的贷款合同及利息支出凭证)。
3、以上项目申报材料必需按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三份,项目书面材料两份报市经信委一份报市财政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同时,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做成电子版发送:zzjmzxqy@及yhfw2001@。
四、项目审核与实施程序
1、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在收到申报件后,将按文件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2、形式要件审查通过后,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对上报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组评审,并择优确定年度项目支持计划。
3、列入年度项目支持计划的项目和企业经公示后,由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落实后续资金扶持工作。
附件:1、2016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及
审核意见表;
2、真实性声明函。
市经信委联系人:谭兆明???? 市财政局联系人:吴伟鸿
电???? 话:0596-2037635 电 话:0596-2039259
传???? 真:0596-2033332 传 真:0596-2039259
电子邮箱:????zzjmzxqy@ 电子邮箱:yhfw2001@
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6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企业名称: (盖章) 单位
附件2:
真实性声明函
1、本单位自愿向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提出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
2、本单位自愿提供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管理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3、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经信及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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