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7-09-01 09:01:18   来源:http://www.sjw.fjqz.gov.cn/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经信(经济、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5〕18号)、《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泉委发〔2016〕18号)、《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企〔2016〕1号)文件要求,按照《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企业成长专项项目储备的通知》(泉经信中小〔2017〕119号),经市经信委、财政局联合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服务机构和有关项目纳入2017年度泉州市中小企业成长专项项目库(名单见附件1)。市经信委、财政局现决定组织入库企业和机构开展2017年市级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网上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17年市级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实施单位登录福建省经信委门户网站(),点击右侧“惠企政策项目管理”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再点击右上角“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陆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各县(市、区)经信部门须通过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申报时间配置及对项目进行审核,并会同财政部门于9月20日前联合行文报送市经信委、财政局。

二、网上申报材料

    项目实施单位将泉经信中小〔2017〕119号文所要求提交的部分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一)  技术改造项目

1、泉州市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技改工作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技改实施情况及技改后产生的效益等);

4、购置主要生产性设备及技术汇总表。

(二)  专利产品产业化项目

1、泉州市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专利产品产业化项目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5-2016年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汇总表;

4、2015-2016年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5、企业专利产品开发报告(包括产品研发、产品先进水平和产品应用情况说明)。

(三)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3、上年度主要服务项目工作情况总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业绩及成效等情况);

4、上年度工作人员名单;

5、长期合作的服务机构名单;

6、上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名单;

7、上年度服务支出发票汇总表。

注:4、5选填其中一项。

(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1、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3、开展管理咨询诊断经验的专业人员名单;

4、管理咨询服务合同汇总表;

5、服务发票汇总表;

6、对小微企业收费比其他客户和市场优惠的材料。

(五)公益性公共服务项目

1、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公益性公共服务项目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年度主要服务项目工作情况总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业绩及成效等情况);

4、上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名单;

5、上年度服务支出发票汇总表。

三、审核程序

市经信委、财政局对各县(市、区)和市属企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开展专项审计并对部分项目现场核查。专利产品产业化项目直接由专家组在入库环节评审确定,不再设置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环节。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将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统一委托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后出具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审计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金补助标准

(一)技术改造项目

扶持标准:以企业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一般采用无偿补助方式,对企业在项目实施期限内购买生产性设备和先进技术,按不超过投资额(扣除增值税,下同)的10%比例给予补助;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一般采用贷款贴息方式,对企业在项目实施期限内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实际发生额(以购买生产性设备和技术的投资额为上限),按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不超过2年的全额贴息;以融资租赁形式购入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一般采用设备融资租赁补助方式,以企业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期限内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依据,按不高于合同中设备投资额(扣除增值税、融资租赁费用)的1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二)专利产品产业化项目

扶持标准:以无偿补助方式,对企业申报期内实现产业化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个发明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扶持标准:1、以业务奖励形式,综合考虑其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满意度几方面因素,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服务支出的15%比例给予奖励;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对列入工信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每年按不超过窗口运行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不超过40万元。2、对当年或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或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项目补助资金与奖励资金可叠加补助。

(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扶持标准:以业务奖励形式,对企业管理咨询机构,综合考虑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业务量及服务质量的情况,按不超过年度管理咨询业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15%予以奖励。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

(五)公益性公共服务项目

扶持标准:以业务奖励形式,根据公共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业绩、服务支出,结合服务收费情况,确定补助额度,补助不超过年服务支出的30%,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登陆泉州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可下载本通知中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一是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业务奖励补助项目;二是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企业(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   陈   曦  28382839

洪家鸿  22167839

市财政局企业科      林   焱  28066936

 

附件:1.2017年市级中小企业成长专项项目库名单

      2.相关项目表格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17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zwgk/tzgg/201708/t20170831_5264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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