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指南》的通知》(闽经信计财〔2017〕14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补助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17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本辖区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三明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获得2017年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
三、申报材料
(一)《2017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材料。
四、补助标准
对于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
五、申报程序
按照分级申报原则,凡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后,于10月25日前联合行文,并收集汇总各申报企业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申报单位及县(市、区)经信应各留一份存档。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填报《2017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报送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初审,并登陆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qxm)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申报单位须于申报截止日前完成“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上报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咨询:
李丽霞 0591-87856280;方华锋 0591-87836952。
(二)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上报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科,由市经信委汇总后,统一报送市财政局。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在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598-8230656;电子邮箱:smjxwxxk@
附件:2017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
2017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