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经信函运行〔2015〕516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运行函〔2015〕57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及本地区应急产业发展实际,组织申报应急产业发展基地,条件不成熟的可以不参加此次申报。
拟申报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属地市级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经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后联合向省经信委、发改委和科技厅报送材料。申报材料(一式6份)请于9月8日前统一寄送至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邮编:350003)。
联系方式:
福建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 王晓斌
联系电话:0591-87551269
福建省发改委工业处 陈道辉
联系电话:0591-87063434
福建省科技厅社会科技发展处 陈建林
联系电话:0591-87867508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