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信部办公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9-02 08:45: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闽经信函运行〔2015〕516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运行函〔2015〕57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及本地区应急产业发展实际,组织申报应急产业发展基地,条件不成熟的可以不参加此次申报。

拟申报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属地市级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经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后联合向省经信委、发改委和科技厅报送材料。申报材料(一式6份)请于9月8日前统一寄送至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邮编:350003)。

联系方式:

福建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  王晓斌

联系电话:0591-87551269

福建省发改委工业处  陈道辉

联系电话:0591-87063434

福建省科技厅社会科技发展处  陈建林

联系电话:0591-87867508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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