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重点技术改造投产项目及开展2018年泉州市工业 企业技术改造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5-14 18:17: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经信(经济)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市经信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泉经信技术〔2018〕146号),为贯彻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后奖励政策,市经信委、财政局编制2017年度市重点技术改造投产项目。现将2017年度市重点技术改造投产项目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8年泉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在泉州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有新增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实施的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达到入统条件和按时报送投资数据、投产,并已纳入2017年度市重点技术改造投产项目库(附件1)。

3.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奖励条件

(一)技术改造项目经过第三方机构的完工投产评价,评价结论为“通过完工评价”。项目完工时间(以第三方机构认定的日期为准)符合技改奖励资金政策规定。

(二)技术改造项目购置生产性设备金额(以第三方机构核定的数额为准)达到300万元以上(含)。

(三)企业2016年度对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含)。

(四)企业2017年度对财政贡献较2016年度同比有增长(含持平),且增幅达到20万元以上(含)。

三、项目申报材料

1.《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完工投产评价申请表》(附件

2);

2.《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技改项目已享受的各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产当年度及投产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材料;

6.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4)。

7.XX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附件5)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按照文件“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向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电子版,具体申请时间由各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制定。

(二)县级审核

第三方机构由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从2017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采购中标的第三方机构名单(附件6)中抽取,并委托开展技改项目完工投产评价,核对项目申报单位失信情况,并将技改项目奖励资金安排计划(包含技改奖励资金安排情况、技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项目汇总表)、完工投产评价报告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审核。

(三)资金安排

市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审核县(市、区)上报的技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完工投产评价报告,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下达技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同时将技改奖励资金安排情况(分列出省、设区市、县(市、区)各自承担的奖励金额)上报省经信部门、财政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受理时间

请各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于2018年6月18日前正式行文将技改项目奖励资金安排计划(包含技改奖励资金安排情况、技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7))、完工投产评价报告(均一式二份)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登陆泉州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可下载本通知中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二)联系方式

1.市经信委联系人:

联 系 人:谢坤霖

联系电话:28382809

电子信箱:22284742@

2.市财政局联系人:

联 系 人:龚新民 

联系电话:28066572

电子信箱:28066572@

附件:1.2017年度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投产项目

2.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完工投产评价申请表

3.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申请表

4.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5.XX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6.2017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采购中标的第三方机构名单

7.技改奖励资金安排计划项目汇总表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18年5月7日             

 


附件下载:/zwgk/tzgg/201805/t20180507_6359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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