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市工信能源〔2022〕160号、莆市工信能源〔2022〕248号精神,经单位申请,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初审、专家现场评审、专项审计等程序,我局确定以下单位(见公示表)符合补助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
联系人: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2261022
市工信局计财科 2223299
市财政局企业科 2692731
附件:拟安排2022年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切块资金项目名单(第二批)公示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