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辉润〔2019〕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项目编码:2019-350403-42-02-019613)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厂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718.08平方米,主要建设仓库1幢,废机油、废矿物油处理车间1幢,配套废包装桶处理车间、焚烧车间、检修车间各1幢;购置一次换热器、二次换热器、减压塔、精制过滤器、加热炉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年处理(处置)危险废弃物8.6万吨。
四、项目总投资:11701.3万元。
五、项目建设时间:36个月。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本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该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