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2019-05-21 00:00:00   来源:三明发改   评论:0 点击:

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辉润〔2019〕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项目编码:2019-350403-42-02-019613)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厂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718.08平方米,主要建设仓库1幢,废机油、废矿物油处理车间1幢,配套废包装桶处理车间、焚烧车间、检修车间各1幢;购置一次换热器、二次换热器、减压塔、精制过滤器、加热炉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年处理(处置)危险废弃物8.6万吨。

  四、项目总投资:11701.3万元。

  五、项目建设时间:36个月。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本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该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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