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之六: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变更审批
2006-09-07 00:00:00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评论:0 点击:

审批类型:审批
许可依据:《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泉政文[2003]353号。
办理程序:窗口收件处理-窗口科室经办-市重点办负责人会同窗口科室负责人审核-窗口分管领导签批(重要的报委主要领导[或分管副市长]签批)-打印盖章
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或县[市、区]发改部门的申请报告;
2、变更设计相关手续文本及建设业主、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确认签章;
3、有关部门意见;
4、有相关资质单位审核变更设计概算;
5、重大工程变更需报市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意见。
承诺时间 5 个工作日(不包括向市领导呈报时间)
收费标准 无
窗口单位 泉州市发改委
窗口电话 2213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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