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北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培英社区东门商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请示》等有关材料收悉。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902-50-01-075491)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蕉北街道培英社区东门商城,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二、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次小区改造主要对现状建筑物屋檐外皮脱落处及漏水区域进行修缮改造,新建屋面防水及外墙檐口真石漆修复,改造总面积1637㎡。
三、设计标准
商业和居住立面主体采用浅色仿石漆饰面,统一建筑天际线、阳台的凹凸线脚、以及窗框的处理方式;建筑群中相邻建筑的屋顶形式协调,商业屋面改造为坡屋顶。
建筑檐口裂缝及外皮脱落应铲除空鼓的面层砂浆,外饰面材质应与原来一致。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68万元,缺口部分由蕉北街道办事处自行筹措解决。
六、节能
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根据《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七、招投标方案
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请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和《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要求
为加快推进项目顺利实施,请全力加快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投资及时用于基建、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要严格履行基建程序,符合市政、环评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在努力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资强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
附:工程投资概算总表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
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培英社区东门商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投资概算总表
I |
工程费用 |
概算造价(万元) |
1 |
防水工程 |
14.47 |
2 |
装饰 |
37.80 |
3 |
措施项目费 |
9.48 |
4 |
其他项目费 |
0.00 |
5 |
工程费用小计 |
61.75 |
II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1 |
建设用地费 |
0.00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0.00 |
3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1.10 |
4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0.06 |
5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0.31 |
6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0.24 |
7 |
勘察费 |
0.67 |
8 |
设计费 |
3.05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0.24 |
10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小计 |
5.67 |
III |
预备费 |
3.33 |
1 |
基本预备费 |
3.33 |
IV |
工程总投资 |
70 |
打印 收藏 关闭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