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城镇化办《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闽发改规划〔2017〕654号)的要求,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做好第二批特色小镇的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具体参照《福建省特色小镇创建指南》(闽发改规划〔2016〕462号)要求。
1、特色小镇简介,1000字左右。
内容包括:产业定位,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及相关指标,预
计产值,税收及旅游人数指标。
2、规划方案:已编制规划的提供规划文本,没有编制规划的提供图件。(均需包括空间布局图、功能布局图、项目示意图,如已开工的要有实景图。)
3、建设计划:有分年度的投资建设计划、明确每个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额、投资计划、用地计划、建设规模,以及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以表格形式进行汇总。
4、业主情况:简要介绍小镇建设主体的公司名称、实力、资金筹措计划等。可附上已建成运营项目案例。
5、扶持举措:所在县(市、区)支持申报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的服务措施或者政策意见。
6、特色小镇基本情况表需如实、完整填写。
二、其他要求:
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并于11月1日前以政府名义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nd2825425@邮箱)一式七份报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福建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联系人:翁佳、刘旺春 电 话:0593-2825425
传 真:0593-2822518 邮 箱:nd2825425@
宁德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