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扬州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通知
2021-02-19 00:00:00   来源:扬州市商务局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商务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区经发局:
为优化我市园区布局,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20〕31号),现就做好2021年扬州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示范园区的条件
“ 扬州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是指我市承接具有专业特色的服务外包企业相对集中、区域规模效益比较显著、能够引导和带动本地区开展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可以依托已经通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各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各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所在县(市)、区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制定了明确的产业发展措施,产业特色明显。
2 、具有开展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良好基础和产业基础以及充沛的人力资源供给(园区服务外包执行额不少于3000万美元;区内从事承接本专业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不少于20家;园区外包从业人员不少于1000人)。
3、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及申请单位有专门机构负责服务外包工作。
二、申报示范园区需提交的材料
1、园区申请报告。包括:园区地理范围及面积,园区最近两年主要经济指标,园区服务外包业务概括,尤其是外包情况,园区鼓励服务外包的政策,外包发展管理机构。
2、园区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包括业务量、从业人员、企业数量及规模等)。
3、园区现有从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重点企业及业务类别,企业最近两年的经营情况,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情况,在国内、省内、市内及行业内比较情况。
4、园区具备的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人才、产业、环境、区位及信息通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
5、园区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体系、综合投资环境等方面的组织保障体系。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各地要把申报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作为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学习领会《扬州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扬服联发〔2020〕2号),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各地申报材料(一式4份)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市商务局服贸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我局将实地考察并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评审认定。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1. 《扬州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 扬州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申报表
3. 园区企业基本数据表

联系人:彭 艳 朱小英
电? 话:80590569






?????????????????????????????????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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