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5-06 00:00:00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闽菜技艺保护名录项目,根据《福州市闽菜技艺文化保护规定》、《关于印发福州市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工作室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商务服务〔2020〕55号)及《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闽菜保护名录的通知》(榕商务服务〔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熟练掌握已公布的闽菜保护名录中某项(或若干项)传统制作技艺,并具有传承能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2.保存一定数量和价值的闽菜技艺资料或者实物;可以提供闽菜技艺文化保护名录编制需要的相关资料,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

  3.在县(市)区级以上区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

  4.在相关机构从事闽菜技艺或教学活动的从业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代表性。

  2.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

  3.不直接从事代表性项目传承活动,仅从事闽菜技艺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三、申报及批准程序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注册地在各自辖区内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会同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组织闽菜技艺保护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附件1)。

  2.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年龄、性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传承谱系;学艺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授徒传艺情况;个人成就和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贡献;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资料情况;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图片;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履行传承义务的承诺;申请及授权书;项目保护单位意见;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等。

  3.申请人信用及无犯罪证明等。

  4.其它材料:能够证明申请人成就的相关文书复印件;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5.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人报送时,须制作目录,装订成册,一式八份。申报材料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五、工作要求

  1.申报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与建立闽菜技艺文化保护名录制度相结合的工作,它将促进带徒、传艺、交流等活动的开展。传承人的评定与保护是闽菜传承工作的关键。因此,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申请人所在单位、行业协会的作用,认真组织申报、初审。按照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

  2.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认定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应向申请人详细告知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的申报材料要集中报送,并制作第一批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福州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处。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2.第一批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名单汇总表

  3.《关于印发福州市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工作室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商务服务〔2020〕55号)

  4.《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闽菜保护名录的通知》(榕商务服务〔2021〕30号)

  福州市商务局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陈世忠 电话:8329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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