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平台经济发展,推动我市平台经济建设,根据平台经济相关扶持措施以及《福州市平台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认定等程序,市商务局完成了2021年平台企业(项目)第二批评审认定工作。现将2021年第二批福州市平台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七日内,任何单位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依据,并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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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