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许可三明市金辉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批复 明文旅〔2019〕2号
2019-01-14 07: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三明市金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要求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申请及其所附《申报旅行社业务技术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核,上述申请符合《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规定条件,予以批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经营许可证编号: L-FJ-110078

  二、业务经营范围:招徕、组织、接待国内旅游者及入境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导游等相关服务。

  三、请你们收到批复后,及时向三明市文旅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自领取许可证3个工作日内, 在指定的商业银行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或提交依法取得的保额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你公司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后,应当遵守《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积极拓展旅游市场,为三明市旅游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批复。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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